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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环保部印发《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主要涉及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提出,应采用封闭粉碎、袋式除尘或喷水降尘等方法与技术,对原料输送、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达标排放。酒糟、滤渣堆场应采取封闭措施,对产生废气进行收集,经化学吸收法或活性炭吸附法等技术处理后达标排放。全文如下: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科技函[2017]1985号
关于征求《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改善环境质量,加快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推动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我部组织制定了《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以下简称《技术政策》)。
现将《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7年12月26日前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卢琬莹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兼传真):(010)66556218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
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饮料酒制造业污染治理和管理行为,引领饮料酒制造业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技术进步,促进饮料酒制造业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所称饮料酒包括白酒、啤酒、葡萄酒与果酒、黄酒(含酿造料酒):
白酒制造是指以粮谷为主要原料,用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而制成蒸馏酒的生产过程。
啤酒制造是指以麦芽、水为主要原料,加啤酒花(包括啤酒花制品),经酵母发酵酿制而成的、含有二氧化碳并可形成泡沫的发酵酒的生产过程,不包括啤酒麦芽和啤酒花制品的生产过程。
葡萄酒与果酒制造是指以新鲜的葡萄(水果)、葡萄汁(果汁)为原料,经全部或部分发酵而成的、含有一定酒精度的发酵酒的生产过程。
黄酒制造是指以稻米、黍米等为主要原料,经蒸煮、糖化、发酵、压榨、过滤、煎酒、贮存等工艺生产发酵酒的生产过程。
(三)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为饮料酒制造业环境保护相关产业政策制定、环境管理和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四)饮料酒制造业污染防治应遵循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采用源头控制、生产过程减排、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末端治理的全过程综合污染防治技术路线,强化工艺清洁、资源循环利用。
(五)鼓励在生产过程中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和生产监控系统,在各用水节点安装计量装置,加强用水量监控。
(六)积极在全行业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工艺,满足行业清洁生产的基本要求。
二、源头及生产过程污染防控
(一)源头控制
1.葡萄酒与果酒制造业应注重原料生产基地建设,建立适宜的栽培方式,减少和控制农药和化肥使用量。鼓励采用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鼓励利用本企业处理达标的废水进行灌溉。
2.白酒、啤酒、黄酒制造业应加强原料储存与输送过程的污染控制,原料宜采用标准化仓储、密闭输送。
(二)生产过程污染防控
1.白酒制造业
(1)鼓励蒸馏冷却系统以风冷代替水冷,降低耗水量。
(2)提高生产用水的重复利用率。蒸馏用冷却水应封闭循环利用,洗瓶水经单独净化后回用。
(3)蒸粮车间应安装集气排气系统,实现蒸粮、馏酒及摊晾过程中废气的集中收集、处理和排放。
(4)应推进粉碎车间采用大功率、低能耗的新型制粉成套设备,并安装高效的除尘设备及降噪系统。
2.啤酒制造业
(1)鼓励麦汁过滤采用干排糟技术,提高麦糟的综合利用率,减少用水量及水污染负荷。
(2)应配备热凝固物、废酵母、废硅藻土回收系统,回收和再利用固体废物中的有用物质,降低综合废水污染负荷。
(3)鼓励进行弱麦汁、残酒的回收再利用,降低综合废水污染负荷。
(4)发酵过程应对二氧化碳进行回收,回收率应达到85%以上。
(5)鼓励采用错流膜过滤等新型无土过滤技术,代替硅藻土过滤技术。
(6)加强对冷却水和冲洗水等低浓度工艺废水的循环利用,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7)应采用高效在线清洗CIP(原位清洗)技术,通过采取调整清洗液配方、分段冲洗、优化CIP流程和改良清洗装备等措施,降低取水量。
(8)麦汁冷却应采用一段冷却热麦汁热能回收技术,降低能耗和水耗。
(9)煮沸锅应配备二次蒸汽回收系统。鼓励采用低压动态煮沸等新型节能煮沸技术。
3.葡萄酒与果酒制造业
(1)鼓励利用酶技术处理原料,提高酿酒原料的出汁率。
(2)鼓励含白兰地生产的企业对蒸馏残液进行回收利用,降低废水的污染负荷。
(3)应配备皮渣、废硅藻土收集系统,降低废水的污染负荷。
(4)鼓励采用离心过滤等技术对酒泥和酒脚进行处理,提高出酒率。
(5)鼓励采用错流膜过滤等新型无土过滤技术,代替硅藻土过滤技术。
(6)鼓励采用高效在线清洗CIP技术,并通过采取调整清洗液配方、优化清洗工艺等措施,降低取水量。
(7)鼓励采用臭氧消毒等先进高效的消毒技术,对灌装线进行杀菌消毒,降低综合能耗和水耗。
(8)原酒发酵罐宜配备自动化控制制冷系统,取消罐外喷淋降温技术。
(9)鼓励在冷处理过程中采用快速冷冻技术代替常规的冷处理,并鼓励北方地区的企业,在冬季利用自然冷资源进行批量化冷处理,降低能耗。
4.黄酒制造业
(1)优化传统浸米蒸饭工艺,减少高浓米浆水产生量。鼓励企业缩短浸米时间、采用米浆水、淋饭水回用技术。
(2)过滤宜采用密闭式自动化压滤机,防止滴漏产生的污染。
推广采用洗布机替代滤布人工水洗,提高洗涤效率,减少用水量。
(3)鼓励采用自动化灌坛装酒、热酒灌装工艺,减少喷淋杀菌用水,实现节能节水。
(4)鼓励采用机械化高压水力洗坛,减少洗涤水用量。
(5)推广生曲及熟曲的自动化连续生产替代间歇生产工艺。
(6)鼓励推广大型连续化、自动化生产设备替代陶缸、陶坛发酵;推广安装发酵单罐冷却、自动清洗回收等装置。
(7)鼓励余热回用,蒸饭机应配备二次蒸汽再压缩和热交换回收装置。
(8)鼓励采用大罐储酒方式,实现节能。
(9)鼓励规模化发展,小型企业集约布局、集中治理,开发特色化和高附加值产品。
三、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
(一)大气污染治理
1.应采用封闭粉碎、袋式除尘或喷水降尘等方法与技术,对原料输送、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达标排放。
2.酒糟、滤渣堆场应采取封闭措施,对产生废气进行收集,经化学吸收法或活性炭吸附法等技术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水污染治理
1.高浓度废水(锅底水、黄水、废糟液、麦糟滤液、酵母滤洗水、洗糟水、米浆水、酒糟堆存场地渗滤液等)应单独收集进行预处理,再与中低浓度工艺废水(冲洗水、洗涤水、冷却水等)混合处理。
2.鼓励白酒企业提取锅底水中的乳酸和乳酸钙,黄水中的酸、酯、醇类物质;啤酒企业残余废碱液宜单独收集、处理、封闭循环利用;葡萄酒与果酒企业对洗瓶废水单独收集处理循环利用;黄酒企业回收米浆水中的固形物。
3.综合废水宜采取“预处理+(厌氧)好氧”的废水处理工艺技术路线。对于排放标准要求高的区域或需废水回用的企业,废水应进行深度处理,宜在生物处理后再增加混凝沉淀、过滤或膜分离等处理单元。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
1.酒糟、麦糟宜作为优质饲料或锅炉燃料。葡萄酒与果酒皮渣应100%收集,并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黄酒糟宜制备糟烧酒、调味料、栽培食用菌,开发饲料蛋白等。
2.鼓励白酒企业废窖泥经处理后作为肥料利用;鼓励啤酒企业产生的废酵母100%回收利用,废酵母深度开发生产医药、食品添加剂等产品;鼓励葡萄酒与果酒企业对酒石进行回收综合利用;鼓励采用坛式储酒方式的黄酒企业回收和减少封坛泥用量,节约资源。
3.应对废硅藻土全部收集并妥善处置(填埋等),禁止排入下水道和环境中。
4.鼓励对废酒瓶、废包装材料等进行收集、利用。
四、二次污染防治
(一)鼓励将废水厌氧生化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气,经净化处理后作为燃料使用。
(二)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应收集和处理,采用生物、化学或物理等技术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鼓励将废水生物处理产生的剩余污泥、沼渣等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
五、鼓励研发与推广的新技术
(一)鼓励研制白酒蒸汽再压缩工艺与装置,回收二次蒸汽热量。
(二)鼓励培育白酒优良菌种,提高大曲、小曲、麸曲和酵母发酵力,提高淀粉出酒率。
(三)鼓励研发啤酒快速发酵技术,缩短发酵周期,节能降耗。
(四)鼓励研发啤酒超高浓度酿造技术,降低综合能耗和水耗。
(五)鼓励研发葡萄酒与果酒微氧大罐贮存技术,缩短葡萄酒的陈酿时间。
(六)鼓励研发葡萄酒与果酒快速陈酿技术,缩短贮存时间,降低资源消耗水平。
(七)鼓励研发缩短浸米时间的新工艺(如添加乳酸菌浸泡、延长蒸米时间等),减少黄酒企业高浓米浆水产生量。
(八)鼓励研发黄酒大罐贮酒陈化技术。
(九)鼓励开发可循环利用的新型过滤材料。
(十)鼓励研发新材料替代现有酒坛的封坛泥,减少泥土用量,保护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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