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18款深夜禁用黄尿入口_十八款禁用看奶口入口免费_91看片成年版视频app下载安装

Tel:021-68160507 / 0513-84185999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公司:上海市虹口区SOHO大厦3316室
电话:021-68160507
传真:021-68160512
基地:南通市如东县掘港街道国信南路9号
电话:0513-84185999
传真:0513-86911887
邮箱:qhhb@qianhan.com.cn
行业动态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环保部修改限产、停产整治办法 扩大停产整治措施范围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1-16

环保部30日发出关于《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对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征求意见和建议。

意见稿提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要求公开停产整治期限。

并将“排污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日最高允许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措施。”修改为“排污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措施。”,删去“超过重点污染物日最高允许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同时,意见稿加严责令采取停产整治措施的范围,将“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情形列入可以责令其采取停产整治措施的范围,其余情况还包括:

《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同时要求:被责令限制生产和停产整治的排污者,在整改完成后,应当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也可以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开展监测,保存监测记录;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恢复生产。

意见稿明确受委托实施环境监测的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环境监测机构在环境监测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废气处理设备专家-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工业废气治理领航者-上海乾瀚环保欢迎您!

废气治理技术二维码.jpg


乾瀚环保整理编辑,部分内容来源互联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相关新闻
佛坪县| 南澳县| 遵化市| 从江县| 合水县| 鄱阳县| 保定市| 海南省| 磴口县| 政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