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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柔性执法,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这类环保执法措施将减少!
来源:      作者:      时间:2025-02-26

  一月一次的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经常有一些重磅新闻发布。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通报最新情况,其中一条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他表示,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下称《意见》),强调优化创新执法方式,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环保圈"仔细查阅了一下这份文件,里面还真有不少干货。比如,其中提出要"精准确定对象、范围,减少无差别、拉网式排查""严禁平时不作为、慢作为,急时'一刀切'执法",还有"防止不分青红皂白一律顶格处罚"。

  而在"执法温度"方面,《意见》也规定,要推行柔性执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对当事人确有困难的,依法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

  未来,如果这份文件落地执行,意味着生态环境执法将有重大变化,企业营商环境也将得到极大改善。

  1

  预防执法实施

  "点对点"提前预警

 

  新的《意见》,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

  在事前预防方面,文件强调,要把预防违法行为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任务。

  比如,《意见》规定,要探索利用智能化平台,及时提示企业违法风险,对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排放量超许可等潜在风险,实施点对点提前预警。

  也就是说,未来执法部门会采取一些技术手段,利用智能化平台,提前提示企业有哪些违法风险,实施"点对点"的预警。

  至于有哪些类型的风险,生态环境部也做了一一列举,包括: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排放量超许可等。

  同时,对于在个案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未来也会及时对同行业企业进行风险提醒,从而消除违法隐患。

  总的来说,就是要加强源头预防,注重事前预警,而不仅仅靠"事后"再处罚。

  此外,《意见》还规定,要把普法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前提,鼓励企业自主开展"体检",探索"预约式"执法服务。

  对于管理水平高、守法意愿强的企业,还会推动他们列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实现场免检、管控豁免、绿色金融等正向激励举措。

  这样一来,就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环保违法,既保护了企业,也改善了生态环境。

  ▼《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

  2

  精准执法

  严禁平时不作为,急时"一刀切"

 

  在以往的生态环境执法之中,"一刀切"往往最为大家所诟病。生态环境部对此也非常重视,几乎每次督察之前,都要发文强调严禁"一刀切"行为。

  这一次,新的《意见》对此也做出规定,并且给出了更好的解决办法——科技赋能,精准执法。

  过去,执法部门之所以"一刀切",部分原因也是由于无法有效地鉴别"好企业"和"坏企业",而检查任务又很急,所以就只好"一刀切"式地全部关停了。

  所以,要想有效地减少"一刀切",还得从增强辨别能力上入手。

  《意见》规定,要持续加强数智化平台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大模型AI、物联感知等技术手段,精准筛选问题线索,实现从"人海战术"向"智慧执法"转变,由"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转变。

  现在DeepSeek这么火,AI技术都这么发达了,大数据也越来越完善了,有很多新的办法,可以帮助执法人员鉴别、筛选问题,不能再光靠过去的"人海战术"了。

  总之,就是要精准发现、锁定问题,精准确定对象、范围,减少无差别、拉网式排查。

  说到底,还是以前的执法能力不足,只能靠"一刀切"、无差别地执法,不能精准发现和解决问题。所以,未来还是要在提高执法能力上下功夫。

  最终的目的,就是要防止"一刀切"。《意见》明确规定,要严禁平时不作为、慢作为,急时"一刀切"执法,防止不分青红皂白一律顶格处罚,以及不加区分的"一罚了之""一关了之"。

  3

  柔性执法

  审慎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提前预警了,问题也精准找到了,接下来该如何处罚?也有新变化。

  处罚方面,最大的变化是"突出重点,宽严相济"。

  啥是重点?生态环境部给出了明确的界线,就是弄虚作假、偷排偷放、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放、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停限产措施等严重违法问题。

  这些问题,未来还是会依法严惩。

  同时,对于发现重大环境问题的企业,也会提高日常监管频次。

  至于轻微违法的企业,依法则会实施不予处罚,给予适度的容错空间。

  此外,生态环境部还要求,要强化柔性执法,体现执法温度。

  比如,除了罚款等老办法,未来要探索创新道歉承诺、志愿服务、学法积分等新制度,积极引导企业守法。

  同时,对于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未来还要"审慎采取"。

  也就是说,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这些措施,未来不再是很轻易就会实施的了,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审慎地予以对待。

  可以预见,未来这类措施的实施次数也会出现明显减少。

  而在罚款方面,对于当事人确有困难的,依法也可以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

  4

  结语

 

  总之,这次新的《意见》干货很多,有很多以前没有见过的提法和规定,让人耳目一新。

  比如,针对以前"同案不同罚"的问题,《意见》规定,要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推动实现类案同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针对部分地区"以罚代管"的现象,《意见》还规定,实施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不得以罚代管。

  未来,这些措施如果能够落实到位,将会有效地改善企业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执法,越来越规范了!

  附:《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执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效,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探索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和促发展相结合,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模式,强化"事前积极预防、事中审慎考量、事后引导整改"全过程执法服务,严防执法"一刀切",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二、加强源头预防,注重事前预警

  将预防违法行为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任务,引导企业不断强化风险防控意识,注重自查自纠、主动整改。探索利用智能化平台,及时提示企业违法风险,对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排放量超许可等潜在风险,实施点对点提前预警。对个案中发现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及时对同行业企业进行风险提醒,指导企业从源头加强预防,消除违法隐患。

  三、做好普法指导,引导企业守法

  将普法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前提,探索创新普法方式,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实施定向、精准普法,引导企业知法、守法。鼓励企业自主开展"体检",探索"预约式"执法服务,推动培育企业合规文化,助推绿色转型升级。对管理水平高、守法意愿强的企业,推动列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落实现场免检、管控豁免、绿色金融等正向激励举措。鼓励企业获取学法积分,探索学法减罚的引领作用。

  四、强化科技赋能,推动精准执法

  持续加强数智化平台建设,积极运用大数据、大模型AI、物联感知等技术手段,精准筛选问题线索,实现从"人海战术"向"智慧执法"转变,由"人防为主"向"技防优先"转变。大力推行非现场、无感式执法,精准发现、锁定问题,精准确定对象、范围,避免简单粗放治理,减少无差别、拉网式排查。严禁平时不作为、慢作为,急时"一刀切"执法,防止不分青红皂白一律顶格处罚,以及不加区分的"一罚了之""一关了之"。

  五、规范涉企检查,约束执法行为

  加强现场检查的协调统筹,对照权责清单,科学制定检查计划,实现一次进门"一查清",推动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检查,减少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依法实施行政检查,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全面规范执法流程。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落实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严禁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执法、趋利执法。

  六、突出执法重点,坚持宽严相济

  以改善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科学配置执法资源。抓住主要矛盾问题,聚焦重点区域流域,对弄虚作假、偷排偷放、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放、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未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停限产措施等方面的严重违法问题依法严惩。对发现重大环境问题的企业提高日常监管频次,对轻微违法企业依法实施不予处罚,给予适度容错空间。

  七、统一裁量基准,促进过罚相当

  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体系,严格规范行使裁量权,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推动实现类案同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科学细化量化不予、可以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等事项清单,定期梳理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指导适用。统筹考虑法律制度与客观实际,充分考虑社会公众切身感受,确保过罚相当、法理相融。

  八、强化柔性执法,体现执法温度

  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服务与管理相结合,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方式,探索创新道歉承诺、志愿服务、学法积分等制度,积极引导企业守法。推行柔性执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措施。推行全过程说理式执法,提高执法说服力和公信力。对当事人确有困难的,依法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

  九、注重罚后整改,提升执法效果

  实施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不得以罚代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应当履行对当事人的教育义务,指导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免罚不免责。建立完善罚后整改核查、督导服务等制度机制,跟踪企业整改进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指导企业合规经营。

  十、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落实层级监督和内部纠错,及时纠正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重为基层减负。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相结合,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提升队伍素质,切实增强生态环境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1月23日

  参考文献:

  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生态环境部,2025-02-24

  2、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生态环境部,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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